广州发展(600098)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 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投资者关系部负责审 计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