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600406) - 国电南瑞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保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规定及《国电南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