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920267)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326-00002 号 致: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唐永生 律师、韩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