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 -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topstartopstar(SZ:300607)2025-12-30 12:18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 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及防范相关出口管制和经 济制裁风险(以下统称"洗钱及经济制裁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等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适用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各项业务活动:国际贸易和跨境交易、境内交易、客户和供应商合作、投资 和并购活动、资金结算和金融服务、技术合作和知识产权交易。 第三条 公司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当遵循驻在国家(地区) 的反洗钱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在驻在国家 (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要求。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定公司反洗钱基本制度; (三)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公司洗钱风险管理; 第三章 洗钱风险管理架构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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