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topstartopstar(SZ:300607)2025-12-30 12:3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连)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连)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关联(连)交 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连)交易及关联(连)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