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00086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设副总经理 6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 经营中不同之业务,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有副总经理的提名权,副总经理经 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建议,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