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