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JCETJCET(SH:600584)2025-12-30 15:0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长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以及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长 (CEO)、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长(CFO)、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及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