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JCETJCET(SH:600584)2025-12-30 15:0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 1/3 及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 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 的辞职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保障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 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