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JCETJCET(SH:600584)2025-12-30 15:0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