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家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家联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 民币 6,143,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856,113.21 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