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