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草案)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 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和《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本细则所定义的"独立董事"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