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总裁)的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 经理(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协助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 (一)《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三条 总经理(总裁)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