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江苏亨 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