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300050) -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DINGLICOMMDINGLICOMM(SZ:300050)2025-12-31 11:00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9 号中国市长大厦 1801 室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5)粤浩律法字第 2172 号 致: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闫哲律师和巫晓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有效的《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