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香港(0605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CHINA TOBACCO INTERNATIONAL (HK) COMPANY LIMITED 中煙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成員 秘書 4. 公司秘書須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 職責 — 1 — 1. 提名委員會成員經由董事會(「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而大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 2.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主席或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須由董事會委任。 3. 提名委員會須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提名委員會 會議的法定人數須為兩名成員。 7. 提名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協助 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為配合本公司的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 變動提供建議; 2)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 董事會提供建議; 會議記錄 8. 提名委員會的會議記錄須發送予全體董事會成員。 表現評核 會議次數 5. 提名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諮詢 6. 董事會授權提名委員會在其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向本公司內部或外部獲取適當的獨立 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