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0006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 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秘书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