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以及高 管。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与岗位职责、绩效和贡献相适应的原则; (三)与公司市值和市场表现相挂钩的原则; (四)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联系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方案及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制度制订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其中,董 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与公司盈利规模、市场价值 行业排名相当的耐材公司向其董事、高管支付的薪酬待遇水平等。 绩效薪酬包含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