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60098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KEDA GROUPKEDA GROUP(SH:600986)2026-01-05 09:3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浙文互联)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 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浙文互联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 1. 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文互 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刊登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