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美力科技")拟通过 其德国全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 GmbH,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2 B.V. 持有的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了核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 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百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