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0023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 公司总经理。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 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 予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根据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