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600035)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 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及处置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导小 组成员包括融资财务部、审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 司融资财务部,由融资财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 工作。 第三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 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 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