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XingyeXingye(SH:603928)2026-01-07 08:1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苏州兴业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