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NBJFNBJF(SH:603997)2026-01-07 08:30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宁波继 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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