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NBJFNBJF(SH:603997)2026-01-07 08:30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本制度的 有关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