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简称"《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 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 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 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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