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920957)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汉 维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1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