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6887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 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 对应;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