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集团(00137)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Jinhui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金輝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37 ) 審核委員會(「委員會」) 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 2005 年 8 月 25 日採納及於 2026 年 1 月 1 日最新修訂) 2. 成員 1. 目的 1.1 委員會協助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審閱及監察本集團之財務 報告。 1.2 委員會負責監督本集團內所有有關內部監控及法規遵循之活動之執 行情況。 1.3 委員會負責監督及檢討有關本集團內部監控及合規架構、政策及系 統之有效性與充分性,以及外部及內部審計事宜,並將任何問題提 請董事會注意。 2.1 審核委員會成員(「成員」)由董事會委任,成員只限於本公司之 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成員人數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並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訂立之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3.10(2) 條要求,其中至 少一名成員應為具有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有關財務管理知識專長 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大部份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3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且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金輝集團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