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由内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参与公司核 心治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非独立董事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 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