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1 月修订版) 二〇二六年一月 | | |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 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管人员具 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 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