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 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按 照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规定向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