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审议稿)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公司行业与公司业绩的原则, 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 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