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各子公司负责 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 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 究其责任。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