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 -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 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的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函附奉的委任 代表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 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XINTE ENERGY CO., LTD.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99) 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 釋義 1 | | | --- | --- | | 董事會函件 3 | 頁次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下列涵義: – 1 – 及 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3至4頁。 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2頁為本公司臨時股東會通告,臨時股東會將於202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