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 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内审部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下属各部门、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按本制度做 好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