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