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 -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