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晶华新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1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