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000425)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XCMGXCMG(SZ:000425)2026-01-15 10:16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 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 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 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