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0006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事宜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 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 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 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一)、(二)项情形或 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 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三)、(四)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

Dongfang Electronics-东方电子(0006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