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000682) - 内部控制制度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 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 证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和执行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