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 - 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JTJT(SZ:300400)2026-01-15 11:08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贾正新、 李飒(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劲拓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 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