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002025)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其所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其所提供信 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根据贵州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