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融资融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 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 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