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60331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ealthcare Healthcare (SH:603313)2026-01-16 10: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王卫东律师、赵振兴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开展核查工 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 开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提案、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等事项。其中,《会议通知》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1 月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