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 16 号太平金融大厦二十一层 2101 号房 邮编:530200 电话:0771-5760061 传真:0771-5760065 电子信箱:grandallnn@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六年一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5)第 5064-3 号 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覃锦律师、刘卓昀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作为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 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 的、真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