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或"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0.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68,4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 发行费用40,086,534.5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8,313,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