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于近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 交投")通知,山西交投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对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 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74 号),山西交投以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科技 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山西交投以其合法 拥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 保障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按照 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 记结算业务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山西交投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 ...